2008年10月3日星期五

[校友文章]新院院长遴选应体现校园民主 张溦紟

董教总和新纪元学院之争已然无法透过两造或调解小组的劝解来获得协商。如今,董教总企图单方面行使权力直接施压,不过可能碍于它长期必须仰赖公众支持和承认,所以选择用了一种迂回和低调的方式,发发新闻稿、算是向外做鸵鸟式的交代,且拒绝进一步聆听外界异议。

不过,这个决定似乎无法获得大众信服,舆论仍然在四处热烈蔓延中,且对立的态势似越趋严重。

院长若有过,雇主亦难卸其咎
这个单向决定无法获得大众信服,首先在于它无能提出不续聘的具体解释。既然董教总自以为掌有院长遴选和约聘的权力,并自诩为既是出资人又具有学术专业水平的单位,就理当对你的员工,尤其是面对一个服务几近八年、如今也受到新院管理层和外界部分支持的员工,做一个工作表现的基本评价。

校友和教职员应参与遴选
倘若董教总认同新院所开创的校园自治、自主精神,就应该让校友代表、教师、职员都能够成为遴选委员会的当然成员。然后,请院长候选人公开发表办校理念和宣言,师生和职员都能向候选人提问。每名为新院奉献的教师应当具有不记名的投票权,推选他们理想中的人选来管理并协助新院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

关于院长续聘或解聘部分,理当延续校园自治和自主精神,或可借镜台湾治理大学的方法。不管院长是否有违工作伦理或表现欠佳,都必须经过三分之二教师的提议,才能够成为一个认可的议程并进行讨论。然后,再针对这个提案进行表决,若未达三分之二人数,则此提议不通过。至于可以连任续聘多少次,也应该取得大家的共识。

遴选程序和标准也需要公开讨论
引人诟病的一年一聘制
率先对其员工教师采一年一聘制的新院,其最大问题在于,它并没有公开说明程序和标准,新进教师要达到什么样的成就或符合那些要求,才能够像有的老师可以获准转为三年约或更多,而不是沦为一种台底下的交换。

这个制度的利害关系在于,教师为了保住饭碗,避免下一年不获续约,就会削弱本身积极参与校方政策,尤其是提出不一样主张的动力。如今,董教总也依法炮制在未来院长身上,在未征询作为新院主体的师生以前,直接改用一年一聘制。这和政府控制报业出版的逻辑十分接近,即透过每年出版准证的更新让报社乖乖就范。

非营利组织应抗拒商业逻辑
不管初衷是不是如此,我们都应该自我醒觉到这个政策本身的最大弊病。全球化下许多流行的商业概念如企业瘦身、外包制度、拒添正职改用兼职或临时工,都是纯粹站在雇主欲极大化企业利润的角度,而妄顾付出劳力和青春的劳工的基本权利。作为一个长期涉入社会运动的董教总和新院都应该对这样的管理方式有更高的自我警惕,而非毫无自觉地搬移那套商业逻辑。

虽毕业数年,但我至今仍然深深受益于两造给我的环境,不管是媒体系授予我知识上的冲击,以至于影响我后来的方向,或是间接受益于柯院长本人和董教总的栽培,甚或至今仍偶尔因母校在特定圈子的声誉而沾光。作为一个曾经是,如今也一直受惠的毕业生,我衷心希望这不仅仅是一篇狗吠火车的文章。

[編注]因文章過長,所以只選取部分内文節錄。完整文章請閱[當今大馬]新院院长遴选应体现校园民主

2 条评论:

匿名 说...

1.那么,请问文中所指的“董教总”,是“董总和教总”还是“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请先搞清楚这三个法人的独立身份。“董总和教总”并没有新院行政的决策权,唯有“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才有最高决策权。以后写任何文章时请用全名,避免引起误会,谢谢。

2.据了解,“一年一聘”好像是柯院长提出的。况且,前几年工作合约是双方谈判的结果,并不是单方面就能决定成事的。所谓的双方:就是劳方(柯院长)和资方(董事会)。


愚见愚见....

匿名 说...

(1)謝謝提醒不同董教總、董總和教總、或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這三個名詞各有不同指涉單位,尤其當此文以批評為出發點時,可能會因爲我不嚴謹地交替使用對這幾個名詞,而讓誤被指涉的人不舒服。往後,若要繼續發表文章,將會修正為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或現媒體慣用的董總。

(2)這看來是當事人或熟悉内部運作的人才能夠加以鑒證,我這個局外人無法確認這個細節。不過,這應該不礙于我對於“一年一聘”的批評。這個制度確實在世界各地,但它有損員工爭取福利或發表異議的空間,尤其我們以非營利組織自居。所以,我的著重點比較不是誰和誰協商妥協了。

希望有針對你的問題給予正面回應,歡迎繼續批評指教,特別是對新院的制度建設。

張溦紟